义庄村某小区的客厅里,吴婶正盯着墙上的水印发愁——刚贴的壁纸被渗得皱起,墙角的踢脚线也发了霉。楼上已经快装修快半个月,漏水问题说了三次都没解决,这让她既窝火又着急。
“小伙子,你家漏水把我家墙面泡了!”张婶敲开楼上的门,李哥擦着手上的水泥灰:“我昨天刚找了师傅,可老房子水管埋得深,得凿墙才能修……”“凿墙?那我家不得天天吃灰?”张婶越说越急,李哥也无奈:“婶,我也不想啊,可再拖下去,你家墙面得全泡坏。”
这时,社区网格员带着潘威律师来了。作为义庄村“法治邻里帮”的法律顾问,潘律师每周都会在村里值班。“张婶,李哥,先别急,咱们坐下来说说。”潘律师指着墙上的水印:“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九十六条,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、排水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,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方造成损害。李哥,你家漏水导致张婶家墙面受损,得承担维修责任。”
李哥赶紧点头:“潘律师,我知道是我的错,可师傅说凿墙得三天,我怕影响张婶家生活……”张婶语气软了:“我不是要讹你,就是刚贴的壁纸,心疼得慌。”
“这样吧,李哥,你明天就找师傅凿墙修水管,修完再帮张婶家重新贴壁纸;张婶,你看李哥也不是故意的,咱们互相体谅下?”潘律师笑着建议。李哥赶紧说:“婶,我明天一早就找师傅来修。”张婶笑着说:“好有什么需要帮忙的,喊我一声。”
傍晚,潘律师站在小区楼下,掏出手机给社区主任发消息:“漏水纠纷解决了,李哥负责修水管和墙面,张婶谅解了。”主任回复:“潘律师,你这法情兼顾的招真管用!”
其实,潘律师心里清楚,解决矛盾的关键不是“逼”着谁赔多少钱,而是用法治兜底、用共情拉近距离——他知道张婶刚装修的房子怕泡坏,也知道李哥装修怕麻烦邻居。用《民法典》明确责任,再用“都是邻居”的共情化解隔阂,这就是他作为基层法律顾问的“秘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