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在一档普法节目中,山东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发布的“两行人相撞案”引发争议。其中,被告存在未“保持安全距离”的过错,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,赔了七万。这引发了网友的激烈争论。不少人担忧,自己好端端地在路上走着,仅仅因为没有“保持安全距离”,就会卷入法律纠纷。还有人说,那以后商业街是去不得了,太危险了。看着街上摩肩接踵,那是多少个7万元呀!
走路赔7万,你还会走路吗?
就在很多人觉得自己已经不会走路的时候,或者准备去挣这7万的时候,事情发生了反转。从该法院后来公布的现场画面看,视频中的老人边打电话边放慢脚步,然后缓慢转了个身。而后面的王女士没看路,匆忙向前,这才导致两人相撞。一起看原视频。
普法不是“讲故事”表述一定要准确
5月10日,该法院对媒体表示,普法案例中提到原告“突然转身往回走”与事实不符,提到被告“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”的表述不当。该法院表示,将认真吸取此次案例普法中的教训,进一步规范案例普法工作,提高普法宣传质量。
你看,表述有问题,弄的大家差点不敢走路了。看了原始视频大家都知道,这位被告肯定得担责!法院审理和调解的结果无误,但普法环节的失误,让这起原本简单的案件,陷入了舆论漩涡。普法节目要通俗易懂,应遵循法言法语。节目中的法官用“保持安全距离”的提法,无疑是不专业、不审慎的,直接导致了公众的误解。“保持安全距离”这是对机动车的说法,用在人身上,肯定把人给整激动了。以此来要求行人,无疑是对法条的生搬硬套。普法节目要产生信服力,必须摆出充分事实,让观众听得懂、看得明白。所以,以后普法的时候,能用现场视频的,别口头介绍;能展示案情当事人和证据的,别情景再现。说句不好听的,只要公开现场视频,哪怕法官说的有纰漏,只能能看到画面,也就不会产生太多质疑。
普法的效果实不实,关键就在于是否让公众通过案件理解了法律规范和法律精神。普法不是“讲故事”,要落实《关于实行国家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的意见》,表达方式可以多样,但是法律表述必须严谨准确。
来源:第一时评